陕建标发〔2024〕1007号
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神木市、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省建设标准设计站,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》,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202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立项项目进行了论证,《房建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价与控制技术规程》等23个项目通过立项论证,列入202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立项计划(见附件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第一主编单位负责牵头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,在2026年3月30日前未完成的,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。
二、项目第一主编单位应在4月30日前将编制进度计划、项目负责人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省建设标准设计站。
三、项目编制单位应严格按照《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程序、要求、条件编制完成标准。
联系人:标准定额处 冯远红 电话:029-63915780
省建设标准设计站 谭新来 电话:029-83240498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4月9日